随着住宅产业的不断发展,商品房交易形式日趋复杂多样,特别是商品房预售、成品交付、房屋质量和违约、车位销售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亟需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旧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结合我省现有房地产的市场特点,对我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修订,起草《河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修订)示范文本》,现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为更好推进我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合同修订工作,2018年6月8日,河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修订)课题组成员走进漯河,与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主管部门及当地的房地产代表企业召开专项课题座谈会,就合同文本内容的修订征求意见,并针对目前示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修改工作计划进行交流。
《河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修订)示范文本》在2014版《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基础上增加重要提示、商品房价款的约定、预售资金监管条例、商品房质量约定的优化、前期物业管理相关补充、交付验收文件清单等内容。
河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修订)课题座谈期间对开发企业提出的共性问题及个性问题进行了交流与讨论,共性问题主要是体现在成品住宅如何约定毛坯房单价和装修单价以及相关的备案程序、缴税标准、银行按揭等方面;个性化问题主要体现在物业服务内容的条款、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的约定等方面。
修订版《河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修订)示范文本》,将交易约定更加细化,进一步明确买卖双方的权责,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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