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征求意见座谈会成功举办

2017-12-16 10:20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2669


      按照《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补充计划的通知》(豫建〔2016〕49号)要求,《河南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地方标准已完成编制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

      为保证本规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确保规程的顺利实施,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各地市质监单位意见。



       参加此次会议的有,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站长魏毅力,中心秘书长张弘、副秘书长陈贵平,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焦作市、安阳市、平顶山市、许昌市、新乡市、三门峡市、驻马店市、商丘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代表和编制工作组成员。会议由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副站设计科科长曾繁娜主持。



       会上,魏站长指出,住宅工程涉及千家万户,住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保证购买的房屋质量要百分之百合格,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张弘秘书长对《规程》编制背景、编制历程编制内容进行说明。



       在征求意见讨论过程中,各地市质监单位对《规程》积极发表意见,提出问题,共同商榷具体条文规定,并一致认同此规程的编制工作。




      2017年8月3日,省政府批准,七部门下发《加快发展成品住宅指导意见》,加强成品住宅建设和质量管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标准》,切实加强成品住宅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成品住宅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完成包括内装工程量的各类招标工作,一并申请办理建设许可手续。加强对成品住宅工程的质量控制,成品住宅项目实行分户验收并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没有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成品住宅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规程》主要包含“楼地面、墙面及顶棚质量”、“门窗、护栏及扶手、玻璃安装工程”、“防水工程质量”、“给水排水及采暖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质量”、“建筑智能化安装质量”、“室内部品安装质量”、“室内环境检测”等内容。

       成品住宅分户验收,对河南省发展成品住宅,是重要的技术支撑,完善了我省建设工程标准体系,是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房品质,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重要举措。

       河南省建立 《河南省成品住宅标准体系》,构建涵盖设计、计价、施工、验收、评定等5部分,包含《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标准》(现已发布实施)、《河南省成品住宅内装部品选型标准》(正在编制中)、《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已发布于2018年1月1日实施)、《河南省成品住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标准》(征求意见中)、《河南省成品住宅计价标准》(计划新编)、《河南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征求意见中)、《河南省成品住宅评价标准》(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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