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开的这个会,将对高房价产生什么影响?

2017-10-10 14:01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来源:河南地产   点击数:679

      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未来将在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租赁住房试点,并规定2017年11月底之前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

       第一批13个试点城市: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和成都

       9月28日上午国土部正式宣布:全面启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也就是说,国家要拿出城郊或城中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统一建造住宅,用于住房租赁!



      当天下午,北京市住建委传来消息,北京市将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包括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棚改安置房、租赁住房等多种类型,一二三级市场联动的住房供应体系。

      两条消息同天放出,只为租赁住房保驾护航!


租赁时代,已经开启


      2017年是中国房地产市场租赁元年。

      ➤7月20日,住建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选取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12个城市,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

      ➤8月14日,郑州市印发了《郑州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郑州市范围内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至此,郑州“购租并举” 住房制度落下实锤,租赁住房允许落户!

      ➤ 8月17日,北京发布通知,规定北京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备案信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京籍无房家庭子女满足相应条件可租房上学。

      ➤ 8月18日,南京发布《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提出适时研究出台符合条件的承租人,享受与本地居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建立承租人权利清单,逐步实现租购同权。

      显然,租赁时代的号角已经吹响了,未来房地产的格局必将改变!

      在租房就能享受购房待遇的情况下,会有更多的人选择租房而非买房。过去那种房价猛涨的情况恐怕再也不会出现了。打着如意算盘想要炒房的人,可能要失望了。


房子不是用来炒的

      为了严控炒房,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禁止消费贷入楼市,多城限售调控,提高房贷利率。


严控消费贷入楼市

      根据易居研究院调查,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元流向楼市。



      9月26日晚间,江西银监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个人非按揭类贷款管理。事实上,这不是第一个进行消费贷监管的城市。就在近期,北京、深圳、广州三个一线城市已经对消费贷进行了监管!

      北京:多家银行已要求贷款20万元以上额度的客户补交材料。

      深圳:大多数银行将长期消费贷年限下调至5年。

      广州:各大银行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期限超过10年的综合消费贷款。

      通过严查消费贷进入楼市,国家拧紧了炒房客的资金水龙头!


多城限售调控

      9月22日至23日,先后有南昌、西安、重庆、南宁、长沙、贵阳、石家庄7城市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其中重庆、南昌、南宁、长沙、贵阳、石家庄6城市分别对新购住房进行限售,时间为2至5年。



      限售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并没有太大影响;但对于投资客来说,限售政策,无疑狠狠地击中了他们的要害。


提高房贷利率

      近期北京、上海、深圳、南京等地区商业银行陆续提高首套房贷利率水平,首套房贷利率水平较基准利率上浮5%至10%,已成为全国房地产市场重点调控城市的普遍现象。



      控制消费贷流入楼市,斩断了炒房者资金来源;多城限售调控,让炒房者无法套现获利;提高房贷利率,增加炒房者成本。政府用事实告诉炒房者,房子不是用来炒的!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不是一句空话。历史告诉我们,凡是国家下定决心要做的,就一定能做到。随着“共有产权房”“只租不售”、“租购同权”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政策推出,逐步落地,从2017年开始,楼市真的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变化。

      今年在杭州举行的全球峰会上,马云发表主题演讲时说到:未来房子如葱。过去8年内,中国的房价整体上处于大幅上涨的状态。8年后,中国最便宜的东西可能就是房子。

      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将听到炒房客们哀嚎遍野。房子不会成为我们前进路上的绊脚石。为了理想而奋斗的时代终于到了!


附文件原文:


国土资源部全面启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9月26日,国土资源部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启动会,就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议明确,试点的总体要求是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向,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存量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用地保障,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会议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推进试点工作——以项目管理为抓手,以完善规则为主线,以可复制、可推广为标准,以支撑城乡建设为导向,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引导住宅用地市场趋于均衡;优化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环节,完善用地规则,盘活低效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人民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法——由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实施,办理审批程序应兼顾产业用地用途和居住功能,在城镇村和独立工矿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试点城市要建立党委政府直接领导的协调决策机构,认真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做好市场调查等基础工作,制定试行工作规则。

    “试点城市既要落实好‘规定动作’,也要发挥首创精神,创造‘自选动作’。”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广华在会上表示,试点城市应围绕“两完善、两探索”勇于创新。一要优化用地管理流程,对宗地供应计划、签订用地合同、批复用地许可、不动产登记及项目开竣工、改扩建等环节实行全流程管理,将项目用地纳入供后监管。二要保障集体建设用地有效供应,统筹运用乡村规划编制、农村土地整治等措施,盘活空闲农村宅基地和乡镇企业用地,实现土地利用“腾笼换鸟”。三要保障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四要完善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明确行政监管要求、权利义务关系和违约责任。五要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六要加强部门协调,统筹好政府、农民集体、企业和个人利益,平衡好项目收益与征地成本关系。

      会议强调,要坚持责任导向,严格把握政策尺度,坚守底线防控风险。要理清中央与地方责任关系,明确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理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形成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理清长期与短期的关系,符合群众长远利益和远期规划。要严格按照规划确定范围建设,防控借机违法用地;严格遵守集体土地管理法律规定,防止过度房地产化;严格遵守租赁相关法律规定,防止以租代售。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集体租赁住房和“小产权房”关系问题,王广华明确表示,两者有本质区别。集体租赁住房用地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经依法批准建设,依法实施不动产登记。“小产权房”既涉及违法用地,又涉及违法建设和销售,产权不受法律保护。

      会上,北京、上海两市介绍了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人,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11个试点城市所属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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