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河南省政府网站转发了一篇文章,文章称,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巿、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
文件核心
核心一:《意见》要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新开工商品住宅项目要全部推行成品住宅;
核心二:2018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市、县新开工建设商品住宅,全部要按照成品住宅设计建设(不含4层以下住宅及单套面积大于200㎡的住宅)。
核心三:发展成品住宅遵循“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原则,成品住宅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与管理,可根据不同层次需求逐步开展“菜单式”、“订制式”的成品房交付模式。
核心四:成品住宅项目实行分户验收并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没有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成品住宅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核心五:成品住宅销售合同应在附件中载明主要部品、设备的性能、规格、类型。成品住宅样板套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之后180日内不得拆除。
核心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品住宅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成品住宅项目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可由地方政府予以减免。
此外,《意见》还要求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住宅项目和推行绿色建筑的住宅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酒店式公寓必须按成品住宅标准建设。
主办单位: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运行单位:郑州嵩居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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