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住房可免除房屋质量后顾之忧

2016-02-29 10:26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来源:河南成品房地产   点击数:937

  

    成品住房可免除房屋质量后顾之忧



  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成品住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河南成品房开发建设。那么,对于业主关心的房屋质量问题,业主有没有顾虑?业主的主要顾虑是什么呢?

  据了解,无论是毛坯房还是装修房,相信业主对其质量是比较关心的。

  众所周知,房地产楼盘毛坯房交房装修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经过质监等多个部门验收合格才能交房,而对于装修房国家却没有明确可行的国家强制执行的验收办法,有的是参考装修标准,有的是业内要求。这些不确定性,为开发商和业主都留有顾虑空间和质量余地。

  按照河南省成品住房《通知》要求,则对成品住宅开发建设以及标准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要求和规定。比如《通知》要求,新建商品住宅应在规划设计阶段明确对成品住宅的要求,以幢为单位实施公共租赁住房,酒店式公寓必须按成品住宅标准建设。成品住宅实行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与管理,可根据不同层次需求开展(菜单式)、“定制式”的装修服务模式。成品住宅项目设计文件编制中应做到土建与装修设计一体化,设计深度要符合有关要求,建筑设计与装修设计施工图一并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通知》还着重提出成品住宅质量方面的要求:加强对成品住宅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成品住宅项目实行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室内环境检测。没有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成品住宅项目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此外,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依据各自职责建立装修工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装修材料和部品进场检验,保证防火、防水、环保等要求,确保按图施工和工程质量。成品住宅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楼盘内建造实体装修样板间,向购房者展示交房标准。样板间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成品住宅交房标准不能低于样板间水平。样板房在该户型住宅全部交付6个月后方可拆除。

  某种意义上,成品住房“说明书”则是成品住房的质保书。据介绍,《通知》要求成品住宅销售合同应增加附件,载明主要装修设备、材料及住宅部品的性能、规格、类型。开发企业应明确对成品住宅质量保修的主体责任,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维护保养要求以及装饰装修材料、部品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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