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1. 河南省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公布 稳中加固 稳中向好
4月21日,省统计局公布全省今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数据: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一季度河南省地区生产总值13306.65亿元,同比增长15.4%。
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季度河南省地区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15.4%,比2019年同期增长7.7%,两年平均增长3.8%。全省经济运行延续了去年二季度以来的稳定恢复态势,稳中加固、稳中向好。
一季度数据显示,河南省第一产业增加值753.85亿元,同比增长10.9%,比2019年同期增长0.1%,两年平均增长0.1%;第二产业增加值5477.39亿元,同比增长14.1%,比2019年同期增长4.9%,两年平均增长2.4%;第三产业增加值7075.41亿元,同比增长17.0%,比2019年同期增长11.3%,两年平均增长5.5%。
农业生产基本恢复,生猪产能持续释放。一季度,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7%,比2019年同期增长0.4%,两年平均增长0.2%。目前,全省大部分地区墒情适宜,利于小麦生长和多成穗、成大穗。一季度,猪牛羊禽肉产量178.25万吨,同比增长27.6%,其中猪肉产量增长43.3%。
工业生产较快恢复,高技术制造业快速增长。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6.3%,比2019年同期增长8.4%,两年平均增长4.1%。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2%。技术含量、附加值较高的新产品产量高速增长,民用无人机、锂离子电池产量同比分别增长138.3%、124.1%。
固定资产投资较快恢复,基础设施投资较快增长。一季度,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6%,比2019年同期增长6.0%,两年平均增长3.0%。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同比增长17.1%,其中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增长17.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5.7%,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5.9%,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8.0%。
消费品市场基本恢复,消费升级态势持续。一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25.34亿元,同比增长28.1%,比2019年同期增长0.1%。消费升级态势持续,一季度全省网上零售额650.9亿元,同比增长39.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37.8亿元,同比增长32.4%。
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同比上涨0.2%;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1.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2.7%。
2. 河南出台“三十条”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4月23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委、省政府共同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针对乡村振兴,河南出台具体“三十条”措施。
这些措施和目标包括,2021年我省要确保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300亿斤以上;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今年新建高标准农田750万亩等。
3. 最高补助2000万元!郑州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郑州市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措施》日前印发,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最高补助2000万元。《措施》自2021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4. 首次提出建第二机场!郑州计划进入“双机场”时代
继续北京、成都等城市进入“双机场”时代后,郑州在实施机场三期工程的同时,也计划“适时启动郑州第二机场规划选址”。
《郑州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及,到2035年,郑州都市圈将形成基础设施一体化、运输服务同城化、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都市圈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郑州作为国际枢纽地位更加稳固,连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物流通道枢纽全面建成,建成“国际性交通门户枢纽”,并突出郑州航空枢纽和铁路枢纽“双核驱动”。
为提升郑州国际航空枢纽能级,实施郑州机场三期工程,建成北货运区、T1航站楼改造等配套工程,建设第三、第四跑道、T3航站楼等主体工程。同时,适时启动南货运区工程、郑州机场四期工程建设和郑州第二机场规划选址。
全 国
1. 财政部:一季度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同比增长68.2%
近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1-3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115亿元,同比增长24.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02亿元,同比增长27.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30213亿元,同比增长21.7%。全国税收收入48723亿元,同比增长24.8%;非税收入8392亿元,同比增长20.7%。
其中,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2038亿元,同比增长68.2%;土地增值税2060亿元,同比增长40.5%;房产税551亿元,同比下降9%;耕地占用税295亿元,同比下降0.5%;城镇土地使用税393亿元,同比下降16.9%。
2.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五月十五日正式启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自5月15日起正式启用,旨在构建一体化的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覆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业务,实现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政务服务能力,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可登录平台,熟悉系统环境,试用系统功能。
平台集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工作门户以及公共服务门户,供各地免费使用。其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信息系统支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与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包括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信息系统。
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中心全面归集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构建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大数据集合,与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中心以及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
工作门户向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提供文件办理、数据查询、统计分析、可视化展示、事故案例分析、监管人员培训、意见建议征集、舆情监测、法律法规以及事故信息快报等支撑和服务。
公共服务门户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相关通知公告、行业动态、地方信息、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城市轨道交通专家委员会信息以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数据和政策法规查询等服务。
平台用户包含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工程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以及相关机构、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主管部门监管人员账号采用逐级分配方式创建。其中,地方各级部门管理员账号由上级主管部门创建和分配,其他监管人员账号由同级主管部门管理员分配。有关单位从业人员账号采用注册方式创建。
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三十一个市县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于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在北京、广州等31个市县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旨在创新适应城市更新过程中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探索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简化优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通知明确了试点内容:对试点市县的城镇老旧小区、旧商业区、旧厂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以及利用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要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依据。既有建筑改造不改变使用功能的,应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应不低于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既有建筑改为他用的,试点市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新旧消防技术标准,共同研究确定不同功能类型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技术要点,作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依据。连片改造中综合运用消防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性管理措施等保障消防安全的,试点市县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论证。
4. 北京首次公布29宗土地合理上限价格,九成溢价率未超15%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消息,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日前发布了本年度第一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的补充公告,针对今年第一批次通过挂牌方式出让的29个项目,公布了土地合理上限价格、竞建“公共租赁住房”上限面积等,并要求竞买人对未来房屋售价及住房最低品质保障等内容做出承诺。
在地价上限设置方面,此次商品住宅用地地块超九成溢价率未超过15%,通过进一步降低溢价空间、竞其他条件确定土地竞得人。
5. 上海:租房房源无核验码不得对外发布
上海市房管局近日发布《上海市租赁住房房源核验业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则》规定,上海所有的租赁住房都必须进行房源核验,未取得核验码不得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规则》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提供住房租赁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不得对外发布未取得房源核验码的房源信息。如果发布暂未纳入房源核验范围的征收住房或宅基地住房房源信息的,应当标注明确。
6. 广州楼市“一区一策”:海珠区要求严格执行一手指导价, 严禁“双合同”
4月23日,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执行“一房一价”标价,不得以捆绑搭售或“双合同”等限定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7. 河北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
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北省将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做优做强建筑企业,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各市将培育1家建筑企业,建立以建筑信息模型(BIM)为基础的数字化中心。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到2025年培育不少于20家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装配式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优势企业。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试点,支持本省企业参与研发、建造。
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我省建筑业将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发挥百亿级企业规模效应和集聚带动作用,带动相关专业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成就一批专业细分领域的龙头和优势企业。鼓励中小型企业进行优势资源整合,在“专精特新”等高附加值领域发力成长,占领细分缝隙市场。引导具备规模和技术实力的“专精特新”企业补齐产业体系短板,在高端设计、高性能建材、工程软件与装备等领域发力,争当全产业链新龙头。
8. 山东建筑工人实名制更新率达到90.2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通报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人实名制更新率达到90.28%,位居全国第二,达到国务院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名制更新率指标满分标准,这标志着山东省实名制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今年年初以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断加强建筑工人管理,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业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持续深入推进落实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监管全覆盖。一是发文部署,明确要求。1月1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市数据更新率要达到90%以上。二是召开会议,解释政策。会议强调了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并从平台使用和政策解读两方面剖析了各级主管部门在落实实名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通报了各市实名制监管情况。三是印发通报,督促落实。3月24日,印发《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有关情况的通报》,并抄送各市人民政府。四是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将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工作专项督导调研内容,两轮次共对128个项目现场实名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山东省将以更大力度推动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9. 浙江宁波:推进建材监管平台建设 争做“数字化改革”排头兵
浙江省宁波市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积极探索“互联网+”“物联网”等创新性技术在建材行业的集成应用,加快推进宁波市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取得显著成果。目前,混凝土监管模块已在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中推广使用并初见成效;建设用砂模块已开发完成进入系统测试阶段,预制管桩(片)、预拌砂浆、建筑节能材料、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监管模块建设方案雏形初显。
加强组织领导,为平台建设提供保证。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是宁波市探索解决工程质量纠纷的有效尝试,为确保平台建设顺利实施,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局长挂帅的领导小组,下设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平台协调专班指导组和市建筑材料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平台协调专班现场组,落实每周例会和周报制度。一年来,平台协调专班按照“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要求,不推诿、不扯皮,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制定《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宁波市地方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操作指南》等配套文件,组织700余次专项调研活动和40余次、3000多人次参加的平台操作培训,为平台推广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运用数字化技术,为建材质量源头监管提供支撑。宁波市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的核心是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创新性技术手段,真实反映工程项目使用的有关建材质量,形成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施工项目现场可比对的工作核查机制。据了解,平台通过生产企业主动填报信息与采集生产企业IPC(工控机)、ERP(企业资源计划)涉及质量监管的资质管理、原材料管理、试验管理、配合比设计和生产管理5个方面的原始生产数据,实现预拌混凝土生产、供应、运输、使用各环节信息化管理,打牢建材质量源头监管、源头追溯的数据基础。
加强数字化思维,为规范企业市场行为提供支撑。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建设的根本目的是逐步规范地方建筑材料行业企业行为,打击非法搅拌站,预防价格垄断,鼓励优胜劣汰,推进有序竞争,逐步建立健康的市场秩序。宁波市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定期通过对企业使用的原材料数量质量、生产配合比与设计配合比相符程度、设计生产能力与实际供应量等数据进行分析,对企业异常行为进行智能化分级预警,生成直观的比对图表,完善线下监管的针对性和靶向性,提高线下监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强化数字化手段,为建立追溯核查机制提供支撑。宁波市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旨在顺应工程建设项目发展新形势,推进工程质量监管重点从以施工现场监管为主向工厂监管和施工现场监管并重转变,加大驻厂在线监造推广力度。平台探索“物联网”“人机一体化”等新技术,采用预拌混凝土电子合格证、在预制构件中植入“芯片”等手段,通过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进行GPS定位,并对生产企业、送往的施工现场划定“电子围栏”,实现在线追溯、全程跟踪,生产、建造过程全要素互联、全数据互通。
推动数字化服务,为完善市场供应预警提供支撑。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的实质是把分散、静态背景下的粗放监管,变成集成、共享和动态数据环境下的智能监管;强化线上数据应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畅通生产、供应和使用企业的信息渠道,促进信息对称,推动资源有序配置。宁波市建筑材料在线监管平台对已有业务数据进行深度统计,形成建筑材料监管服务各项数据基础专题,包括建筑材料库存、交易、转运等统计数据,实现了管理部门、生产企业、原材料供应商对建筑材料产业链、供应链的相关信息共享,提高了产业协同水平和产能利用率。
10. 青岛试点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山东省青岛市近日举办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应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工作要求。
据介绍,近年来,青岛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努力抢抓绿色发展机遇,大力开展绿色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城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承担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任务后,青岛市首次将政府采购政策拓展到工程建设领域,有效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促进绿色建材推广与应用,进一步加快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有力助推绿色发展战略全面实施。
相关负责人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试点任务,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工程需求标准体系,以政策驱动有力支持“绿色青岛”建设,打造我国绿色城市发展的“青岛样板”;把握工作重点,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建材应用要求,全力推进试点项目快速启动、高效推进,构建政策保障体系,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注重统筹协同,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11. 南通:地价房价精准化“双控”,完善以成本为基础的房价备案
4月22日晚间,江苏省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通知》提出实行覆盖全市域的地价房价精准化“双控”制度,南通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 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对居住与商业、办公等混合类用地,可采取“控房价、竞地价”方式。全面实行商品住房最高备案价及片区指导价制度,抓紧完善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备案指导工作细则,2021年1月1日后取得销售许可的项目统一按照调整后的备案规则重新测算核定。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主办单位: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运行单位:郑州嵩居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电话:0371- 56791313 89957183 邮箱:chengpinfangdichan@163.com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东塔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