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有保障!省住建厅等十部门发文,信息量很大!

2020-11-24 17:40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39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不断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日前,省住建厅等十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质安〔2020〕396号),要求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还对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支撑体系等明确了要求。


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

关于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明确了五方责任: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勘察设计单位源头把控,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政府工程质量监管责任。首先要突出的即是建设单位首要责任。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包括明确建设单位要切实建立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合理工期和造价,制定完备的质量验证、抽检、登记、隐蔽签证等管控制度。


关于夯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推进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将质量管理要求、质量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个项目、每道工序和每位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同时强调“要建立质量责任标识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部分、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加强施工记录和验收资料管理,实现质量可追溯。


此外,对于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应遵守的安全规定,《实施意见》明确“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危及房屋安全行为”


完善管理体制

在该部分内容中,《实施意见》明确应从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完善招投标制度,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实施绿色建造等方面切实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建筑品质。


其中,关于实施绿色建造,明确“突出装配式建筑优势和特点,推行装配式内装,推广新型建造模式”,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量质齐升。


健全支撑体系

推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支撑体系,关于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从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完善质量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包括“积极制定和修订完善我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成品住房等标准,逐步形成以国家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为依据,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衔接,级配合理,层次分明,充分体现我省工程建设品质差异化需求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关于完善质量评价机制,明确要“建立以安全、适用、耐久、绿色为核心指标的住宅性能评价体系,将关键性能指标纳入工程合同、销售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消费者做出住宅品质承诺”等,同时还明确,“可借鉴先进经验,在新开工工程总价措施项目费中增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费用。”


《实施意见》还对发展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了明确,明确包括“制定第三方准入标准,建立推荐性企业名录,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技术指南”“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测。建设单位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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