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房一周报告(2020.10.09-10.15)

2020-10-20 08:43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365



河南



1. 河南:到2022年底,河南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


近日,河南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河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了创建目标,到2022年底,河南省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装配式建筑技术规模及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


《方案》将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绿色建材应用列为重点任务。



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方面: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建设。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推动全产业链、多专业协同;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建立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标准化库,推动装配式建筑构配件选型通用化、标准化水平。



促进绿色建材应用方面:提出研究制定《河南省绿色建材认证及推广应用方案》,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开展省级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建设,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


2. 郑州市房产信息实现“网上查”


为进一步提升房产档案查询服务水平,拓宽查询服务方式,郑州市房管局房产档案馆持续推出服务新举措,自去年12月实现河南政务服务网查询房产权属信息后,又实现了“郑好办”APP查询房产权属信息,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房产权属信息查询。


即日起,市民朋友只需要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或下载“郑好办”APP,按照“登录—选择‘个人住房信息和房屋交易信息查询’条目—提交身份信息—查看结果—在线查看、下载或打印结果”的流程,即可在网上或手机上(暂不支持苹果手机下载)自助查询本人名下指定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并下载、打印《郑州市个人房屋产权信息表》(加盖有“郑州市房产档案馆网上查询专用章”)。


一、河南政府服务网操作方法

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首次登录选择“注册”-“个人注册”进行个人注册和实名认证——注册成功后在首页进行个人登录——选择站点“河南省级-郑州市”,“确定”——选择“个人服务”——选择“一件事专区”里的“住房保障一件事”—— 选择“我要打印住房证明”-在线办理——手机打开“郑好办”APP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自动跳转至“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页面,选择“下一步” ——选择“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下一步”——点击“提交”(如有未成年子女,选择对应的未成年子女人数,在未成年基本信息里输入子女姓名和身份证号)——在申报成功页面选择“返回用户中心”(同时注册手机会收到“办结”的短信提醒)——在“我的办件”里点击本次查询的“某某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在“办件详情”下的“基本信息”里选择“下载” ——下载的为压缩包格式文件(ZIP文件),解压压缩包文件,可查看(PDF格式)或打印结果。


二、“郑好办”APP操作方法

下载“郑好办”APP——首次登录选择“我的”,“注册”(如已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过可直接登录)——注册成功后选择登录——点开“一件事专区”,“更多” ——选择“住房保障一件事”——“我要打印住房证明” ——选择“同意《用户承诺》”,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身份验证(采集本人人脸),按照提示操作-认证成功后,进入“个人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点击“提交”(如有未成年子女,选择对应的未成年子女人数,在未成年基本信息里输入子女姓名和身份证号)——出现“提交成功,等待审核”页面后,自动跳转至“我的办件” ——在“办结”里点击“办结,查看办理结果凭证”即可在线查看(PDF格式)、下载查询结果。


另外,如果市民朋友还需要查询房屋原始登记凭证(如购房合同、税票等扫描影印件),可以选择到各房产权属信息查询点申请查询。

郑州市房产权属信息查询点:

1.郑州市商务外环与商务东四街房地产大厦2楼69、70号窗口;2.中原西路图强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

3.南阳路与博颂路西南角房管局办事大厅2楼10号窗口;

4.长江路与石门路交叉口东南角市不动产中心2楼23号窗口;5.中州大道三全路往西500米路北市不动产金水分中心1楼31号窗口。


3. 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房屋租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情况通报!多家企业被曝光


近期,郑州市房管局发布“2020年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此次乱象整治覆盖全市16个县(市、区),共检查集中式住房租赁项目27个,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434家,其中住房租赁企业160家(包含已备案70家,未备案90家),房屋租赁中介机构274家。检查过程中,共填写住房租赁市场检查情况登记表406份,发现398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对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


从整治情况看,住房租赁市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多数房屋租赁企业未按要求进行从业主体备案;二是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普遍未进行网签备案;三是部分企业未使用统一的房屋租赁合同规范文本,自行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存在霸王条款;四是房屋租赁企业门店未按要求进行必要的信息公示;五是部分轻资产分散式运营的住房租赁企业拖欠房东、租客租金押金问题严重。


从本次整治检查情况看,部分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服务比较规范,较好的企业有:

1.郑州市冠寓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龙湖冠寓)

2.郑州泊寓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万科泊寓)

3.河南云屋畅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建业魔飞)

4.郑州康颢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康桥好寓)

5.郑州智屋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相寓)


但一些住房租赁企业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诸如8月份以来郑州市出现了海南每天、爱尚亿家、成都奇家艺、小马河公寓等轻资产运营住房租赁企业,以“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形式筹集租赁房源,并大量拖欠房东、租客租金、押金后无法联系的现象。对问题较严重的26家企业郑州市房管局进行通报曝光,并计入信用档案(通报名单可前往房管局官方网站查看:http://zfbzj.zhengzhou.gov.cn/zwdt/4071343.jhtml)。


4. 国家财政支持郑州住房租赁市场 首批奖补资金拨付到位


10月10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消息,国家财政支持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第一批新建类奖补资金,日前已拨付到位。据悉,经郑州市房管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奖补资金共3.65亿元,报经市住房租赁领导小组批准,公示无异议后,按《申报实施细则》规定,首次拨付资金总量的60%,约2.19亿元,已于9月28日拨付至相关企业账户。此外,郑州市第二批支持住房租赁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于2020年9月16日启动。


5. 郑州国棉三厂即将搬迁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10月10日消息,针对国棉三厂改造征收补偿,近日中原区人民政府正式下达了《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根据《决定》,此次改造,主要是针对国棉三厂生活区内存在安全隐患、且具有建筑特色、具有文化保留价值的苏式建筑群区域,主要涵盖临三厂中街两侧、及生活区北侧两个苏式建筑围合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


除了征收范围的划定,《决定》中还对征收人、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依据、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归属、以及居民最关心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说明,并提供详细的《郑州国棉三厂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6. 郑州入选机遇之城10强,总投资额338.9亿15个项目落户郑州


近日,2020中国500强企业高峰论坛上,郑州市与一批中国500强企业进行了重点项目签约。论坛上,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机遇之城2020》显示,郑州首次跻身全国十强。综合排名在北部地区位居第二,仅次于北京,人才吸引力、发展动力强劲。


据介绍,本次郑州市与中国500强企业签约的项目共15个、投资总额338.9亿元,涵盖新材料、云计算与大数据、电子信息、总部经济、科技服务、现代商贸、现代物流等多个领域。其中,投资超50亿元项目2个,投资超20亿元项目3个,投资超10亿元项目4个,其余6个项目投资额均超1亿元。



全国



1. 国资委:支持国企与民企相互兼并重组


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吹风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翁杰明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从没有在国企与民企兼并重组之间设置界限,支持相互兼并重组。


其续称,要把握实事求是原则,只要兼并重组能提升企业竞争力,避免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适度提升产业竞争度,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就应支持。


据了解,9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及全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要求,要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其中提到,要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引领作用。国有企业要对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带动作用和重要影响力。根据不同行业集中度要求,推动形成比较好的市场结构。国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进兼并重组和战略性组合。中央企业要坚决压缩管理层级,防控好各类风险。


2. 全国50城安居吸引力排名:成都居首,沪深进前五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5日电 近日,58同城、安居客发布《2020年城市人才安居吸引力报告》,从“城市的宜居程度”和“行业的发展程度”两大维度对城市进行考量,得出全国50城安居吸引力指数排名。其中,成都、重庆和上海在安居吸引力指数城市排行中分列前三甲。


3. 北京:2020年拟奖励1个装配式建筑2500万、8个绿色建筑4158.4万


2020年10月12日,北京市建委官网公示了《2020年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市级奖励项目》,共有9个项目, 包括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B27-2地块(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总部永久办公场所)1个装配式项目和北京中航资本大厦、新盛大厦等8个绿色建筑项目。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10月20日。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的通知》和《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上项目经网上初步审核、专家评审通过后,符合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市级奖励资金要求。


4. 苏州新建成品住房装修标准不低于楼面价的5%


10月9日,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全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管理的通知》,规范新建成品住房建设、销售、交付验收等行为。


《通知》所指成品住房是指:新建住房在交付使用前,住宅套内所有功能空间固定面的铺装、涂饰、管线、设备及终端安装、门窗、厨房和卫生间基本设施配备等全部完成,已具备基本使用功能的住房。


苏州市提出规范成品住宅的建设管理。成品住房装修综合单价不宜低于土地出让楼面单价5%~10%且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具体由属地政府在土地出让条件中约定)。


成品住房交付时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必要的装修主材和设备使用说明及包(保)修年限。成品住房交付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房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5. 广州 : 在装配式建筑中全面推行全装修


近日,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在装配式建筑中全面推行全装修。


通知提出,要全面实施全装修:在装配式建筑中全面推行全装修,实行装饰装修与土建协同设计、施工,推动传统装修企业转型,推广一站式、菜单式服务,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大力推进装配化装修,推动装修集成化、部品化,促进设备管线集成技术及一体式隔墙、一体式地板、整体式吊顶、集成式厨卫、智能家居等产品、材料的综合应用,进一步减少现场湿作业,提升装修品质。


6. 济南 :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助力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


近日,济南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制约济南市建筑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实施意见》紧密结合近期济南市部分住宅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从发展目标、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提升建筑工程质量、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可行的扶持政策和工作举措。这些政策措施涉及企业培育、市场开拓、科技创新、创优评先、资金奖励、信用评价、市场监管等内容,力度大、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具有普惠性、便利性。


在加快科技创新措施方面,提出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

全市范围内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除莱芜区、莱芜高新区外,各区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莱芜区、莱芜高新区按20%执行;平阴县、商河县按15%执行。


积极推进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建设,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居住类项目(保障性住房、人才租赁住房等)应优先实施钢结构装配式建造。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在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后可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引导钢结构生产企业调整产业结构,优化钢结构产业基地布局,逐步形成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钢结构住宅建造产业集群。



7. 赣州 :装配式商品房预售楼栋资金监管比例由25%降至15%


赣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市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施工;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1家以上、全产业链集团企业2家以上;培育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个以上;建成装配式示范工程建设项目20个以上、轻钢结构农房示范点5个以上。


8. 山西:鼓励装配式住宅采用装配式全装修


日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在创建目标方面该方案提出,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2022年全省当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


在重点任务方面,要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混凝土结构住宅项目采用预制水平构件,按照先水平后竖向的原则,不断提高装配率水平;鼓励装配式住宅采用装配式全装修。


9.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 | 到2025年底,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50%


10. 天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


天津市近日出台《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加以规范。


管理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违反租赁合同,有“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6个月以上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使用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的;经催告,欠缴租金累计满6个月的;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这些行为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依法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住房;造成损失的,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有权要求承租家庭赔偿损失。


管理办法还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住户、住房档案,并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情况,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等情况,及时报告区住房建设委。


天津市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违规申请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取得资格所在区住房建设委或所承租项目经营单位应对其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有关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11. 徐州楼市新政:实行“一区一策”


10月9日,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一区一策”精准调控、商品住宅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不得强制购房人进行升级装修等八项政策。


新备案商品住宅项目,宗地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宗地建面高于10万平方米的,可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备案不低于10万平方米,最后一期不足10万㎡,据实备案;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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