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房一周报告(2020.9.11-9.17)

2020-09-19 16:15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171


河南


1. 郑州发布人才新政:最高首次购房补贴达到300万元


9月16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共同印发《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这是继2015年“1125聚才计划”、2017年“智汇郑州”人才工程之后,推出的“3.0版”郑州人才新政。


据悉,《意见》对不同类型的人才引进给予不同程度补贴,并对一些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落地给予了一定的补贴。


人才共分为以下几类,对郑州市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海内外院士、国际知名科技奖项获得者等顶尖人才属于A类;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在国外著名高校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优秀青年人才属于B类;具有成长为高端人才潜力的地方级领军人才属于C类;突出贡献人才属于D类。


据了解,在住房补贴方面,对A、B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首次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2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对C、D类高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2. 中国百强区发布!全国0.6%国土创造16.8%GDP,郑州金水区上榜


近日,由赛迪顾问城市经济研究中心编制的《2020年中国城区高质量发展白皮书》在京发布。白皮书显示,中国百强区仅用全国0.6%的国土面积和7.6%的人口,创造了全国16.8%的生产总值,经济资源在城市主城区集聚态势明显。入选城区平均生产总值超1600亿元。郑州金水区上榜。




全国


1. 银保监会:加大对首付贷、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市的查处力度


9月14日,银保监会举办新闻通气会。会上,银保监会银行检查局副局长朱彤表示,房住不炒政策得到有效贯彻,银保监会持续开展30多个重点城市房地产贷款专项整治,加大对首付贷、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市的查处力度,引导银行资金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民生工程和居民合理自住购房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稳步增长,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经过近几年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后,“萝卜章”、理财违规兜底等行业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基本杜绝。银行业自我纠偏的自觉性增强,2019年银行金融机构自查发现的问题已完成80%的整改,合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据介绍,今年前8个月,银行业新增人民币贷款投放14.4万亿元,同比多增2.4万亿元,贷款主要投向制造业、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小微、三农等重点领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前8个月,银行业新计提拨备1.4万亿元,拨备余额6.5万亿元,拨备覆盖率176.5%,具备较强的信用风险抵御能力。


2. 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名单公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复核,认定重庆市、武汉市、福州市西安市、大连市、秦皇岛市、南通市、扬州市、佛山市、宜宾市等18个城市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名单显示,天津市现代建筑产业园区、河北丰润经济开发区、大同装配式绿色建筑集成产业基地、长春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等12个园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榆构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等121家企业为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通知》要求,各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产业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及时探索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经验,切实发挥引领和产业支撑作用。



3.《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20)》发布


9月11日,《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白皮书(2020)》(以下简称《白皮书(2020)》)正式对外发布。


《白皮书(2020)》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行业概况,主要通过数据分析反映2019年北京房地产、住房保障和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为重点专题,从住房保障与管理、房地产市场与房屋管理、建筑业与建筑市场、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五个方面,反映2019年全市整体情况、市级主要措施和区级工作亮点,专栏展示行业内有代表性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第三部分为发展展望,围绕当前形势,立足工作实际,提出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思路。


4. 广州颁布金融支持湾区66条措施 鼓励开展房地产REITs试点等


9月16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包括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6个方面,共66条措施。


《行动方案》指出,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积极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在穗落户政策兑现落实,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


加快推动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打造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服务大湾区建设发展。


在“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方面,《行动方案》提及,支持在穗银行在宏观审慎框架下,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港澳银行在穗分支机构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贷款服务。支持广州开展不动产跨境抵押登记,允许港澳居民将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买的自住住宅抵押给港澳银行,便利港澳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购房。


在“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方面,《行动方案》明确,支持穗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纳入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统计,募集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并购提供投融资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在“扩大证券业开放”方面,《行动方案》指出,针对大湾区居民和企业需求开展跨境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业务和产品创新,鼓励在穗金融机构依托港澳金融市场积极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试点及基金互认工作。


5. 福建出台政策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买地或偿债


9月15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布通过签订监管协议、设立监管账户、规范预售款项缴存、明确监管额度、实施动态监管等九条举措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监管方式、拨付流程以及违约责任,减少和避免“烂尾楼”的发生。


监管工作要求。要规范预售资金缴存和拨付行为,专款用于工程建设,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时交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减少和避免“烂尾楼”的发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和社会安定稳定。


6. 成都出台“房产新政15条” 打击捂盘行为、加强购房资格审核


9月1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房产新政15条”,其提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通知》内容涉及加强土地市场调控、落实金融审慎管理、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完善住房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等六大方面内容。


7. 东莞发文严查购房“喝茶费”:防范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行为


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防范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行为的提示》。


该局指出,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和社会人员向意向购房人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并拟收取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作为取得“房源指标”的服务费。


经调查,发现涉案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确实存在宣称只要交付10-30万元(根据房源面积大小而定)就可取得某指定热门楼盘房源的选房指标或优先选房机会的行为。


违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违规人员(包括中介人员和房企销售人员)一般通过发布微信朋友圈、微信聊天对话、销售现场私谈等方式,向客户兜售“房源指标”。通常承诺“若选房(购房)不成功,服务费可退还”,以降低客户防范意识,营造诚信形象。若客户相信,则要求缴纳服务费。有的中介为提高客户好感度,甚至谎称先安排客户选房,选上再交钱、选不上不收钱。


8. 南京:同一公司同一批公告只能竞买一块宅地,包括马甲公司


9月11日,南京土地市场网发布《关于网上交易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对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报名竞买做出新的规定,《说明》指出,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出让公告中不得竞得(含联合竞得)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说明》明确,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系指与本次报名竞买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其中包括参股公司以及执行统一品牌管理的公司等。


9. 常州楼市新政:二套首付变6成,满4年方可上市交易


常州将于9月12日起正式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凡在《通知》施行后新购买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4年方可上市交易,新购买商品住房的时间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通过完善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10.《云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 住宅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或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


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


新建绿色建筑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要求,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实施方案》主要以全面提升新建建筑绿色设计水平、着力提升城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扩大绿色建材范围和应用、切实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力度、推行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等内容为重点任务。


计划到2020年底,云南省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建立起完善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到2021年底,力争全省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进一步提高;到2022年底,力争云南省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督查考核等具体措施。其中,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全省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在具体重点任务安排上规定较为细致,如新建绿色建筑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审查,并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要求。审查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审查合格证中载明,为后续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采集数据奠定基础。


11. 广西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将在这4个城市试点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将在南宁、柳州、玉林、贺州四座城市新建建筑项目全面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预制内外墙板等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以下简称“三板”)。


今年10月1日起,应用“三板”的项目,可按条件享受外墙面积奖励、增值税即征即退、提前办理预售许可证、预售备案价调整上浮等超常规扶持政策。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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