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房一周报告(2020.9.4-9.10)

2020-09-13 11:52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323


河 南



1. 河南省印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河南省印发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2年,制造业增加值占河南全省生产总值比重3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到2025年,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形成数个万亿级产业集群、一批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和百亿级企业。


2. 重磅!除郑州中心城区外,河南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2020年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下简称《重点任务》)日前正式下发,明确提出要全面取消除郑州市中心城区之外的其他市县和省辖市落户限制,并推动郑州中心城区落实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城镇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群体“零门槛”落户政策。


3. 2020年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出炉


9月3日,河南省中原城市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工作要点》,提出郑州与开封、新乡、焦作、许昌“五城”联合抓好“一体系五工程”,书写2020年“联考卷”答案。


《要点》提出2020年的工作任务,着力抓好规划共绘、交通共网、生态共治、产业共链、设施共建、合作共享“一体系五工程”:构建规划体系“四梁八柱”,启动编制郑开同城化发展规划,支持郑州、开封探索建设同城化示范区;推进“轨道上的都市圈”建设,适时开展新焦城际铁路、郑新市域铁路、郑州南至开封城际铁路前期研究,并开展跨黄河高速通道研究;打造“绿色生命体”,高标准建设郑州花园口、开封新区、开封黄河大堤、新乡平原等4个黄河生态廊道示范段;实施重点“产业廊道”建设,推进中原鲲鹏生态创新中心建设,建成投用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持续完善郑州龙子湖智慧岛数字经济生态圈;破除基础设施“孤岛”,进一步完善5G建设协调机制,确保年底前实现郑州都市圈各级城镇5G网络全覆盖;携手都市圈“一家人”,支持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等高等院校开展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积极推进都市圈内高校图书借阅、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等方面资源共享。


4. 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公布 河南21个村上榜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日发布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680个村入围,河南21个乡村在列。通知要求,各地要在政策、资金、市场、人才等方面加强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支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服务国家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



5. 快讯!郑州经开区契税补贴政策公布,全区可享10%契税补贴


记者日前从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了解到,9月11日起,经开区全区将开始施行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正式的通知将于9月11日由辖区各办事处在社区进行张贴,并通过业主群等方式进行告知。


根据办法,经开区的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执行时间为9月11日至9月30日。此次补贴对象为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人。凡在上述时间段缴纳商品房契税的,将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6. 2020年央视中秋晚会“落户”洛阳


9月4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秋晚会采用云发布的方式,公布洛阳为2020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秋晚会主办城市。


据悉,2020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秋晚会将于10月1日20点档在CCTV-1、CCTV-3、CCTV-4并机播出,央视频、央视网及各新媒体平台进行同步直播。


今年的中秋晚会将继续采用篇章式结构。晚会将设置上篇《月圆花好》、中篇《乡关何处》、下篇《家国万里》3个篇章,以及序《明月升》和尾声《海上明月》。目前,晚会的节目方案和舞美设计方案等均已完成,进入紧锣密鼓实施落实阶段。


7. 漯河市推进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立专家库


为大力推进漯河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简称“绿色装配式建筑”)发展,做好漯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和产业基地申报把关、评定、验收和技术服务、咨询等相关工作,近日,漯河市建立了绿色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同时将组建漯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


专家库由绿色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和装备制造企业,相关绿色装配式建筑科研、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专家委员会成员将从专家库中选聘。通过推荐(申请)、评审、公示等环节,现已确定了漯河市第一批绿色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名单,共计52人。


全国



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


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可通过电子邮件(ZLLF@mohurd.gov.cn)或信函(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编:100835)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8日。


从内容来看,《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共六十六条,包括总则、出租与承租、租赁企业、经纪活动、扶持措施、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八章。



2. 南京出台政策放宽人才安居适用对象范围


近日,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2020年修订版,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分为A、B、C、D、E、F六类人才。


据了解,A类人才包括:对应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相应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或称“院士”)等。


B类人才包括: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世界品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等。


C类人才包括: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江苏省特聘教授、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排名前3企业技术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前三名)、中国500强企业或者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等。


D类人才包括:获得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称号;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市(地级市以上)、厅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等。


E类人才包括:省“六大人才高峰”入选者,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入选者,青年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扶持项目入选者;“双创博士”入选者;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择优资助”入选者等。


F类人才包括: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或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含在职进修人员)(其中,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毕业2年内,在南京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3. 山东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来了


为推动山东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2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以上。山东省还将推出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为购房人进行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提供可遵循、可操作的方法依据。


《方案》提出,2020-2022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3亿平方米以上。到2022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建筑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达到3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4. 济南新政 : 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装配式建筑产业链


日前,为改善人居环境、减少资源消耗,着力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努力实现“人住好房”,根据济南市政府要求,济南市住建局起草了《济南市鼓励提升城市建筑品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5. 山西补助8亿元支持太原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近日,山西省财政下达2020年度中央住房租赁市场补助资金8亿元,支持太原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领域。


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对于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据悉,太原市将在三年内累计获得24亿元的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6. 杭州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土地市场、住房贷款、税收政策、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优化供应结构,继续推行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同时,要定期公开土地出让计划和已出让土地开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一是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借款人资格审查;二是严格执行收入认定标准和月供收入比要求,准确核定借款人真实收入;三是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本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时方可缴纳契税。


《通知》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加强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加大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的商品住房项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 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打击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行为


9月8日,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消息,针对近期网络平台上出现利用成都市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宣传代购内部福利房或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从中收取高额费用的虚假信息,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并进行声明,希望申请人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谣言。


据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和产业园区配套住房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提供的住房。其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无需缴交其他任何费用。若符合人才安居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统一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具备代办、代购人才公寓的从业资格,不得以代办人才安居资格、代购人才公寓等为由从中非法收取“服务费”“代办费”“茶水费”“渠道费”“更名费”等任何费用,对存在虚假承诺、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变更购房人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同时,人才安居资格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8. 无锡发布楼市新政,涉及离异人士购房等


9月4日,无锡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执行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有关事项的说明。


就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离异人士购房有关事项的说明如下:

2020年8月30日(不含8月30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未及时在合同备案系统中网签备案,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已在2020年8月30日前网签备案,其限购、贷款、税收政策不受《通知》影响,仍按之前政策执行:已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该情形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完成合同网签备案;完成网签备案后,需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以及认购协议、近亲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到无锡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查验后出具确认书。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在2020年8月30日(不含8月30日)之前的,视为已办理网签备案。


夫妻离异,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通知》执行后离婚,且离婚后2年内需要购买商品住房但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离婚前家庭住房信息的无房一方,可凭名下无住房信息证明和诚信声明,新购买商品住房一套。有证据证明购房人不符合《通知》精神和《通知》解读条款的,其应承担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和记入失信行为的后果。


9. 辽宁发布老旧小区改造激励办法 最高可获500万元补助资金


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9月8日信息,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开展激励支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以工作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全面、系统、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办法》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为加快推动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辽宁省决定对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城市开展激励支持,按年度向省政府报送激励支持建议名单,并向国家推荐激励支持建议名单。


同时,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每年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对各市上一年度工作考核,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全省14个省辖市及沈抚示范区甄选出3个市纳入建议名单。


考核包括六方面的内容: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九个机制”取得成效,改造后老旧小区综合功能提升效果明显并纳入省示范项目,中央、省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执行率较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率较高、进展较快,获得国家和省表扬或积极评价。


评选出的前三名作为向省政府推荐的建议名单,其中第一名作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的建议名单。对省政府认定激励支持的城市,将获得三项奖励:在分配省级老旧小区配套补助资金时,对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在分配中央老旧小区专项补助资金时,绩效评价分值增加10分;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


辽宁省明确,在国务院督查和省委、省政府督查、巡视、审计检查以及财政部辽宁监管局监督等各类督查、检查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市,不列入激励支持建议名单;对在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认定资格,对已进行激励支持的,停止或撤销激励支持措施。


此外,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九个机制”工作要求,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在各地推荐的示范项目中,择优选择10个示范工程,供各地学习借鉴。


10. 贵州: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出台,要求采用全装修且装配率不低于50%


9月2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贵州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提出:


装配率计算和装配式建筑等级评价应以单体建筑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

2.单体建筑由主楼和裙房组成时,主楼和裙房可按不同的单体建筑进行计算和评价;

3.单体建筑的层数不大于3层,且地上建筑面积不超过500㎡时,可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建筑组团作为计算和评价单元。


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阶段宜进行预评价,并应按设计文件计算装配率;

2.项目评价应在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并应按竣工验收资料计算装配率和确定评价等级。


装配式建筑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主体结构部分的评价分值不低于20分,采用钢结构时主体结构应全部采用工厂制作的预制构件;

2.围护墙和内隔墙部分的计算分值不低于10分;

3.采用全装修;

4.装配率不低于50%。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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