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从文件下发当日2020年1月9日起,我省新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两书”)正式启用,2010版“两书”同时停止使用。
近年来,随着成品住宅市场的不断发展,原有旧版商品房“两书”已不能满足需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更好地改进商品房售后服务质量,维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实际,对2010版“两书”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新版“两书”更具针对性。《住宅质量保证书》对住宅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进行了明确,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可直接联系保修单位,解决了之前住宅出现问题找人难、维修难的困扰。《住宅使用说明书》对住宅交付使用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将室内空间分为毛坯交付和成品交付,若成品交付,对内装部分的使用注明了注意事项;若毛坯交付,对在内装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事项同样予以注明,厘清双方责任。新版“两书”内容上更为详实。《住宅质量保证书》对住宅所包含部品、部件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予以明确,《住宅使用说明书》在旧版基础上增加了成品住宅的相关内容,如:住宅内装材料、部品和设备清单等。
新版“两书”的启用,为维护商品住宅买受人合法权益,督促各方责任主体真正从消费者角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注重建筑品质,推进成品住宅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知中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地点醒目位置公示“两书”示范文本。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必须向房屋买受人提供“两书”。若未按要求提供“两书”,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可公开曝光并计入信用档案。为更方便业主使用,鼓励房地产企业将房屋户型、结构、给排水管线、电气线路等有关电子图文信息,采用扫描二维码、网络下载等数字化方式提供给买受人。
通知中还明确,对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执行。
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商品住宅项目《住宅质量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管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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