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房一周报告(2022.9.10-9.16)

2022-09-19 11:33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186



河  南



1.河南公布184个开发区名单

9月14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公布了184个河南省开发区名单,其中,郑州占17席。


据介绍,我省对全省开发区进行了整合提升,明确了184个开发区的名称、主导产业、空间布局、发展目标等。


我省要求,各地要加强统一管理,统筹优化产业布局,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做大做强主导产业集群,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提供坚实支撑


2.河南:企业科研领军人才可延长到70岁退休


近日,记者从省政府国资委获悉,《关于加快建设省管企业人才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印发。其中提到,借鉴我省《关于汇聚一流创新人才加快建设人才强省的若干举措》中省属事业单位创新领军人才延迟退休政策,提出探索实施省管企业从事科研创新工作的创新领军人才可延长到70岁退休新举措。


3.河南:省管企业人才新政发布,全日制博士可给予国企中层副职以上待遇


近日,河南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省管企业人才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要着力打造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水平技能人才等“三高”人才队伍;对引进省内一流人才以上的,省管企业原则上按省财政奖励或补助额度1:1比例给予奖补;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青年优秀人才可以给予中层副职以上待遇。



全  国



1.住建部:这十年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132.34亿平米,是上个十年的2.2倍


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姜万荣,住房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李如生,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主任李晓龙,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发言人、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司长王胜军介绍新时代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举措和成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表示,十年来,累计完成投资14.8万亿元,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5900多万套,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1.4亿多群众喜圆安居梦。


这十年,住房供应规模持续增加,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132.34亿平方米,是上一个十年的2.2倍。全国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6.3万个,惠及居民超过2800万户,297个地级以上城市实行垃圾分类,覆盖1.5亿户居民。


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75个城市开展了海绵城市的试点。整治完成了60个重点城市排查出的1116个易涝积水区段,系统治理城市内涝。


2021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建成区面积6.2万平方公里,城市燃气普及率98.0%,供水普及率99.4%,城市建成区绿地率38.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87平方米。


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9.3万亿元,是2012年的2.1倍;增加值达到8万亿元、占GDP的7%;吸纳就业超过5000万人。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印发通知  2023年4月1日起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通知明确,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城市供水全流程保障体系和基本健全的城市供水应急体系。


通知提出了推进供水设施改造、提高供水检测与应急能力、优化提升城市供水服务、健全保障措施4个方面共10项要求。其中,在加强供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方面,通知提出,新建供水管网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规划建设,采用先进适用、质量可靠、符合卫生规范的供水管材和施工工艺,严禁使用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等,确保建设质量。编制本地区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对影响供水水质、妨害供水安全、漏损严重的劣质管材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管道,应结合燃气等老旧地下管线改造、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加快更新改造。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持续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提升供水管网管理水平,通过分区计量、压力调控、优化调度、智能化管理等措施,实现供水管网系统的安全、低耗、节能运行,满足用户的水量、水压、水质要求。


3.新开工项目,竹(木)脚手架等9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全面停止使用!


2021年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明确规定:


2022年6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022年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4.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在教育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介绍说,截至去年年底,全国有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了教师们安居乐业、安心教学。


潘伟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多个文件,部署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印发了《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指导各地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一是做好公租房保障。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门印发文件,鼓励市县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建设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教师供应,改善了一批教师的居住条件,为稳定教师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有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了教师们安居乐业、安心教学。


二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各地积极支持学校等各类主体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教师队伍的住房困难问题。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0万套(间),能够解决7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截至2021年年底,北京累计筹集共有产权住房房源约8.3万套,上海累计签约13.6万户,杭州、南京、广州等城市也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符合当地申请条件的教师可以申请


5.长三角:支持生态绿色一体化 推动示范区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


近期,上海、江苏、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共提出17条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自9月1日起施行,通知已于8月19日印发。


其中提到,支持示范区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提升示范区技术创新策源能力,推动国内外大院名校与示范区合作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加快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


推动示范区基础设施REITs联动发展。支持示范区开展部分重点存量基础设施项目联合运营,积极争取在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旅游等基础设施领域发行REITs产品。鼓励在示范区内合作组建运营管理公司,以资本为纽带打造跨区域项目运营管理新模式。探索建立“长三角REITs培育中心”。


建立三地海关跨境电商协同监管机制。持续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转关模式,逐步扩大跨境电商出口转关试点范围。打通跨境电商商品转关通道,实现属地清关、转关运输、口岸出境,推动示范区跨境电商产业协同发展。


6.广州年内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实施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将在年内启动至少7个试点项目率先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据了解,建筑师负责制是指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技术及管理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简称“项目总建筑师”)为主导的设计咨询团队,依托所在设计单位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开展全生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并在规划策划、报批报建、招标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评先创优等环节提供全过程或分阶段的技术管理服务,最终提供符合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设计意图和使用要求的建筑产品及服务的一种工作模式。


广州省明确年底前将在黄埔区、南沙区各遴选3个(含)以上、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遴选1个(含)以上的项目启动试点。2023~2025年,黄埔区、南沙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用地的建筑工程,安排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的建筑面积占本区年度新出让用地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他各区不低于10%;市、区安排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政府投资试点项目比例应不低于本年度新开工项目数的10%。


此外,试点项目将推行项目总建筑师及其团队招标模式,明确服务内容,合理确定服务收费,同时,探索推行建筑师职业保险担保机制,加强信用评估。


7.杭州临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临安发布公众号日前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出台八个方面的意见,其中包括:


完善住房金融服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商业银行在客观评估风险基础上,合理确定首付比例和商业贷款利率,加快贷款审批速度,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服务,完善融资对接机制,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


落实阶段性公积金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适当提高无房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落实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


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以网签时间为准),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房屋总价1.5%补贴。购房人不动产登记后进行补贴。


鼓励来临就业。对在临就业创业并于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3月14日期间首次在临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按照《“择临而安 礼遇人才”若干意见》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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