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中国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17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
《意见》要求要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包括住房、休假、教育等,其中在强化住房、税收等支持措施方面,明确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公租房和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意见》指出,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对此,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8月17日在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表示,近两年,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6万套间,能够解决7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在整个“十四五”期间,全国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间,预计可以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
在公租房政策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对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租房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调换。
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
同时,基于目前的住房政策,《意见》提出,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对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多渠道增加长租房供应,推进租购权利均等。
各地还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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