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落实!十部门印发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通知!

2022-08-04 13:20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140

近日,河南省住建厅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



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


《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此次发布的《通知》,首先在内容中明确:自2022年3月1日起全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其他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十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要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同时还要求,星级绿色建筑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进行认定。


落实执行有时间节点


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有关事项,从什么时候开始?《通知》明确《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之日(2022年3月1日)前,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项目按图施工建设,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要严格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要求进行审查。


全过程监管  绿建项目实施建设单位承担首要责任


《通知》除了明确发展改革、教育部门、科技部门等部门在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监管中的职责外,明确了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项目实施承担首要责任。在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要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并明确绿色建筑等级和标准要求。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应当招标的,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此外,对建设全过程涉及的设计阶段、审图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运行维护阶段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通知》也明确了其职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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