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1.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专篇》 大力提升建筑工程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
为提高河南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能力,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工程质量手册》(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专篇)(以下简称《专篇》)。
《专篇》共分九章,要求在整个工程建设周期内建立健全扁平化防灾减灾及应急处置小组、专常兼备的应急抢险力量、不同施工阶段全覆盖的应急预案和协同高效的(灾害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复工复产)专项工作应急机制。同时,明确了项目应对暴雨雪、洪涝、地震、大风等常见自然灾害的预警,应急保障,灾后质量问题排查、处置及复工复产等相关内容,尤其是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须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等。
2.郑州:向7家重点房企优先帮助纾困
近日,郑州市政府组织市房管局、各区政府召开“7家重点企业在郑项目情况汇报”会议,结合《郑州市房地产良性循环发展相关模式和建议》的文件通知,就7家重点企业项目的选择模式,即棚改统贷统还、收并购、破产重组、保障性租赁住房模式在会上向市政府、各区政府进行相关汇报。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消息称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局于近期发布《关于我市头部房企自愿退出项目情况的汇报》,该文件称,近期郑州市房管局召开会议,汇报“头部房企自愿退出项目情况”,针对以上7家重点企业的项目,给予棚改统贷统还、收并购、破产重组、保障房租赁四种模式的退出方式支持,并非退出项目。
政府计划帮助在郑头部优质房企解决当下遇到的困难,履行国家“保交付、保生产、保民生”的三保要求,对7家头部房企优先帮助纾困,对于企业和业主来说,都是解决目前暂时困局保证交付的良好契机。首批7家企业都是长期深耕郑州的头部房企。
3.2035年实现郑州都市圈1小时通勤
2035年实现郑州都市圈1小时通勤。到2035年,建成高品质出行交通圈,实现郑州都市圈1小时通勤、中原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建成高效率快货物流圈,实现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率先实现“人享其行、物优其流”。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国内领先的交通强省全面建成。
4.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2021年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规模的通告
7月25日,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2021年郑州市城市建成区规模的通告。通告提到,2021年郑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面积744.15平方公里,市域城市建成区面积为1342.11平方公里。
全 国
1.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稳定房地产市场,保交楼、稳民生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宏观财政货币政策要有效弥补社会需求不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货币政策要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用好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
关于房地产方面,提出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
2.截至2022年上半年,中国新建绿色建筑占比已超90%
从对既有建筑的绿色化改造到绿色建材,再到装配式建筑,近年来,中国已全面实现新建建筑节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上半年,中国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已经超过90%。如今,借助“浅层地热能”等先进技术手段,中国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增长。
3.银保监会: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对房地产和建筑业的金融服务
日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银行业保险业运行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参与风险处置,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加强协同,配合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4.2022年1—6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9万个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经汇总各地统计上报数据,2022年全国计划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1万个、840万户。2022年1—6月,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89万个、657万户,按小区数计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6.0%。其中,开工进展排名靠前的地区为河北、贵州、山东、湖北、安徽、重庆、新疆。
5.住建部发布南京市保租房项目认定细则
住建部发布《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细则(试行)》,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机制。规定通过出让、租赁、划拨等方式取得的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建设的项目;利用住宅用地建设的项目;允许建设或配建租赁住房的商办用地项目;居住类存量住房盘活项目,以及其他符合对顶的项目可直接认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请人应为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利人,或受不动产权利人委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的单位或机构。
新建或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7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化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九折确定,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6.北京: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至7652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规定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自2022年7月1日起,2022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31884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如按12%缴存比例计算,最高每月可缴纳7652元公积金,较上年度的上限增加878元。如按5%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上限3188元,单位和个人各缴1594元。
7.海南拟支持闲置存量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闲置存量房屋改造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对改造和改建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准入条件等进行了规范。
根据《通知》,各市县城区、产业园区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品住宅,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的公租房、直管公房、周转房、职工宿舍和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住房,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的闲置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可纳入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范围。工业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应当在保障产业发展需求、满足环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改建。闲置存量房屋改造或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权属清晰合法、实施主体明确、项目规模合理。
非居住存量房屋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调整规划用途,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以及不动产登记信息,不补缴土地价款。闲置存量房屋改造、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当符合规划原则、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等要求,重点在产业功能区、商业商务聚集区、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就业岗位集中、人口聚集、交通便捷的区域开展和实施,缓解供需匹配问题,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发展。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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