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房一周报告(2022.5.14-5.20)

2022-05-20 17:55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740


河 


1. 河南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5月16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各地近期陆续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提高贷款额度、调整二套房贷条件、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放宽贷款使用条件、支持高层次人才购房等措施,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洛阳市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备案。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省直单位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提出高层次人才在郑州市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适当延长购房手续时限;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支付房租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缴存时间。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可按实际工资收入认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适当放宽短期负债限额。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原有额度基础上上浮50%。


安阳市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在安阳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一方或单身人员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经认定的“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提高10万元,最高可贷70万元。


焦作市、新乡市、濮阳市、鹤壁市、漯河市、南阳市等地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商丘市调整了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受益范围。信阳市出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对高层次人才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给予政策支持。


2. 前4月郑州市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四千家


记者从郑州市科技局获悉,今年前4月,郑州市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4000家,达到4043家,完成省定年度目标近60%,占全省入库企业总数49%,稳居全省首位。  


据介绍,郑州市将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纳入各开发区、区县(市)年度目标任务,市科技局成立专人专班,随时受理企业评价材料,加快企业资料的审核,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及企业评价入库通过率。



全 国


1. 央行调降首套房利率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家庭,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现有政策执行。


全国统一的贷款利率下限基础上,各城市可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调控要求,自主确定房贷利率加点下限。


此次下调房贷利率,对于行业信心的恢复而言有着积极的信号。当前房地产市场最大的问题仍是信心问题。从对市场的影响来看,短期内效果有限,当前尚未有对市场供求产生决定性作用的政策出台,行业信心的恢复亟需更大的政策支持力度,比如降低首付款比例等。


2. 国家发改委:不能以县城建设为名炒作房地产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推进县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是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县城发展质量,更好满足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和县城居民生产生活需要;重点任务是抓好产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环境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促进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在县城建设中要注意守住几条底线。


一是要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防止利用“新城建设”等名义侵占耕地和生态空间。

二是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更不能以县城建设为名炒作房地产。

三是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防止周边大城市无序扩张。

四是防控灾害事故风险,提升县城发展韧性。

五是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发展需要和财力允许前提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3. 经济日报:县城房地产发展重在科学规划


近日,中办、国办出台意见,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县城发展将迎来难得历史机遇。着力推进现代化县城建设,并不意味着县城将开启大拆大建、大规模上马房地产的阶段,而是要根据人口和产业状况进行科学适度的房地产开发。县城发展要找准功能定位,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4. 50城4月份新房开盘去化率跌至29%,部分复苏


克而瑞重点监测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50个城市开盘去化率跌至29%,较3月份下降6个百分点,其中,六成以上城市开盘去化率环比下滑。不过,在不足四成新房开盘去化率环比上升的城市中,一是北京、广州房地产市场有序复苏,去化率企稳;二是多个城市受成交结构性因素影响,去化相对较好的主城区推盘项目大幅增多,结构性拉升全市平均去化率。


5. 多地楼市新政支持二孩三孩家庭买房


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5月以来,就有至少包括浙江杭州、湖南衡阳、江苏南京、浙江舟山、辽宁沈阳、广东东莞、江苏扬州、江苏无锡、江西景德镇、江苏苏州、四川乐山、四川雅安、江西上饶等13城在发布的楼市政策中特别提及多孩家庭住房需求。


6. 推进全装修成品交房 北京目标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占比达55%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北京市将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5%,基本建成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建筑产业体系;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高水平技能队伍。


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中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安置房,下同)应采用装配式建筑。通过招拍挂文件等方式设定相关要求,商品房开发项目、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业用地上的新建厂房和仓库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同时规定,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商品房开发项目,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不低于60%。新立项政府投资的地上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工业用地上的新建厂房和仓库等,各单体建筑装配率应不低于50%。


7. 广州拟出台新政 支持商业办公、旅馆厂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日,广州市发布《关于推进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优化广州各类用房功能结构,切实提高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有效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加快培育广州住房租赁市场和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通知》适用于《通知》实施前已建成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合法非居住存量房屋,以宗地或栋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能以宗地或栋为单位的,改建部分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土地性质为三类工业用地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的非居住建筑,不得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本市重点商圈及重点功能区内的非居住存量房屋原则上不得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利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应按照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通知》明确,改建需要遵循相应规定。改建项目权属清晰、无争议,不存在查封、冻结等限制情形;存在抵押等其他权利负担的,应解除权利负担或取得该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改建项目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动产权、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性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高不变,不补缴土地价款。项目的改建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不含5000平方米)的,应按照改建建筑面积6%集中设置公共服务设施用房或项目自有公共活动区。


8. 安徽出台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的《安徽省城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明确,擅自将房屋改为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用房,擅自加层、拆除承重墙、柱的房屋,其危险程度可能被判定为IV级,应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使用。   


根据导则,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两部分,应重点核查房屋结构体系的合理性、完好性以及结构整体稳定性。其中,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拆改承重结构、加层、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房屋,已鉴定为危房、年久失修、建在边坡及不良地质条件上的房屋,擅自改建为宾馆、饭店、培训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应重点排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应给出结果,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按照导则,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将分为4个级别。其中,I级为结构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可正常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II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非承重构件或一般承重构件存在危险点,但不影响整体结构安全;维修处理后可继续正常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III级为部分一般承重结构构件或个别主要受力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应及时停用危险区域。IV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应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使用。III级和IV级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导则明确,当房屋改造中破坏主要受力构件(墙、柱、梁)造成传力不连续,楼板上砌筑承重墙体;主体结构存在明显变形、倾斜、有较多受力裂缝;结构构件连接部位出现明显松动、脱开、滑移等情况时,如影响局部安全的确定为III级,影响整体安全的,确定为IV级。地基基础存在明显不均匀沉降,上部结构出现较宽裂缝、房屋整体倾斜;结构主要受力构件有严重腐蚀、锈蚀、风化等,导致构件截面严重削弱等情况时,确定为IV级。此外,擅自将房屋改为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性用房,擅自加层,拆除承重墙、柱的房屋,视危险程度确定为III级或IV级。


9. 山东细化多项措施 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构建城乡绿色发展空间载体、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形成绿色治理模式4个方面细化多项措施,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通知明确,要围绕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着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建立推行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2023年基本完成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累计建成5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要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生态绿地和廊道系统,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7.5平方米。


要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制定绿色建造评价体系和技术导则。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2030年前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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