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房一周报告(2022.1.15-1.21)

2022-01-21 18:10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663


河 南



1.《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2021年12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 河南印发方案  50条举措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河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豫政办〔2022〕5号)以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市场经济体系,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其中包括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等。


3. 事关教育、养老、就医、住房……涵盖82项服务!河南印发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1月18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对此工作进行了明确。


《标准》明确,各地可在不低于省定标准前提下,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后,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具体实施标准,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全 国


1. 国家统计局:2022年房地产市场有望保持总体平稳运行


1月17日,国新办举行2021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针对房地产调控会不会略有松动的问题进行解答。宁吉喆表示,2021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是总体稳定的,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积极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积极防范潜在风险。房地产市场总体是稳定的。从统计部门数据看, 2022年房地产投资有望平稳健康发展。


2. 央行:近期房地产销售、购地、融资等已逐步回归常态


1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21年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新变化,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采取的一些应对措施目前效果如何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近期房地产销售、购地、融资等行为已逐步回归常态,市场预期稳步改善。


3. “十四五”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30个省区市出台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40个重点城市提出了“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目标。今年,这40个城市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90万套(间),相比去年的93.6万套(间),任务量翻了一番。


据了解,在江苏无锡,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刚刚交付,相比周边近2000元的市场租金,租住在这里一个月的租金是1300元。


在北京,今年将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目前,49个利用集体土地兴建的项目正在紧张施工,最快的几个月后即可竣工交付。


在上海,今年计划的任务量已经达到了17.3万套(间),且申请门槛很低,既不限户籍也不设收入线。


建设速度在加快,覆盖人群越来越多,保障的形式也日益多样。在厦门,当地前不久出台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申请5年内5折租房的优惠政策。目前,约有1.35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正在公示。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下一步,各地要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大金融、土地、公共服务等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按计划,“十四五”期间,40个重点城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50万套(间),预计可解决1300万人的住房困难。


4. “国家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条件与程序已确定!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国家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中明确了“国家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条件与程序。



5. 上海:去年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6.7万套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在世博中心开幕,上海市市长龚正作《政府工作报告》。


龚正介绍,2021年,全市完成90.1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完成1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筹措6.7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定实施“沪十条”“沪七条”等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2021年1月22日,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房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沪十条”)正式实施。“沪十条”在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自住购房需求之际,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实名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6. 北京去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同比降36.9% 住宅销售面积同比增19.6%


北京统计局1月19日发布的《2021年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在房地产建设方面,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新开工面积为189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6.9%。


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为102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0.2%;办公楼为74.6万平方米,下降42.9%;商业营业用房为107.6万平方米,下降13.6%。


北京全市房屋竣工面积为198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3%。其中,住宅竣工面积为981.1万平方米,增长34.7%;办公楼为142.9万平方米,下降41%;商业营业用房为191.6万平方米,增长1倍。


在房地产市场销售方面,2021年,北京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107.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4%。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877.1万平方米,增长19.6%;办公楼为55.3万平方米,下降24.5%;商业营业用房为27.1万平方米,下降49.2%。


7. 厦门: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家庭可自愿互换房源

1月13日,福建省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号发布消息称,当地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合同在有效期的承租家庭可自愿互换房源。厦门住房局副局长叶德传表示,为满足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承租家庭房源互换需求,进一步提高房屋使用效率,促进职住平衡,建立该市保障性租赁房内部流转机制,厦门市住房局制定了《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房源互换工作规程(试行)》,建立厦门市统一房源互换平台,互换平台将于2022年1月14日启用。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厦门市已累计分配3.87万套保障性租赁房,目前在租户数约3.2万户。


8. 四川泸州公布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 最高安居补贴200万元/人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泸州市“酒城创新人才聚集行动”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出,2021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泸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购买的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不含限价商品住房、棚改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可享受一定人才安居补助。购买的单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人才安居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一类人才,享受人才安居补助金额采取“一人一议”方式确定,最高200万元/人;二类人才,按照购房款总额(凭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20%享受一次性人才安居补助,最高25万/人;三类人才,享受10万/人一次性人才安居补助。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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