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1. 放权赋能!河南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年底前移交完毕
11月24日,记者从省委改革办获悉,我省印发《关于加强放权赋能改革后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进行再部署,确保赋予各县(市)的经济社会权限应放尽放,充分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活力。
在《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明确了赋予县(市)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此次《通知》对放权的具体时间表进行了再明确。
2. 财政部下达526亿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河南获分配23.89亿
近日,财政部通知,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本次分配资金总额526亿元,其中租赁补贴60亿元,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66亿元,老旧小区改造300亿元,棚户区改造100亿元。河南本次获得补助资金23.89亿元。
3. 郑州第三批集中供地挂牌25宗地块 总起价157亿元
11月23日,据河南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息,郑州市第三批集中供地共挂牌出让25宗地块,合计出让面积1608亩,总起始价约157亿元。25宗地块的网上挂牌公告时间为11月23日至12月12日,网上挂牌时间为12月13日至12月27日。
25宗地块中,有9宗地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2宗地块为合村并城改造项目用地,其他地块为政府储备用地。
出让方式上,郑州第三批供地采取熔断后转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在出让条件方面,本次规定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全 国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出炉
11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聚焦国务院大督查、审计发现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部分地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不科学不合理、统筹协调不够、发动居民共建不到位、施工组织粗放、建立长效管理难、多渠道筹措资金难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总结各地解决问题的可复制政策机制和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第四批)》(以下简称《清单(第四批)》)。
2. 央行:房地产市场风险总体可控 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手段
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保持较好发展态势,韧性持续显现。2021年第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4.9%,两年平均增长4.9%;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6%,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进出口贸易保持较快增长。
央行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风险总体可控,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整体态势不会改变。总的来看,既要坚定信心,又要正视困难,将改革和调控、短期和长期、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时,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首个“北京老城保护更新基地”亮相
近期,首个“北京老城保护更新基地”正式成立。该基地由北京建筑大学与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街道联合共建,位于新街口街道街区展示中心,针对老城保护与更新中的问题及百姓诉求,基地将围绕城市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历史街区有机更新、美好宜居社区营造等领域开展研究和实践,并为周边居民提供公益服务。 校地携手探索老城保护更新。
“北京老城保护更新基地”将主要聚焦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传统街区有机更新、美好宜居社区营造三大板块开展工作,提供社区营造、文化传承、精细设计、专题研究四大类公益性服务,通过开展“共绘新街口”“共话老北京”“共创设计坊”“共享智慧库”“共建新社区”五个系列活动,以扎实服务促进北京市老城的保护。
4. 保障性租赁住房成“重头戏” 租赁市场55城个人房源量价齐跌
受到全国各地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影响,近来多地出台一系列调控政策,控制租金上涨,克而瑞租售数据显示,2021年10月,全国55城个人房源租金环比呈现下跌趋势。
今年以来,随着疫情受到控制,租金整体呈现上升趋势。由于全国各地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个人房源租金已产生一定影响,加之多城出台政策调控租金上涨,因此个人房源租金开始止涨转跌,进入淡季行情。
具体数据来看,10月,55城个人房源租金为33.32元/平米/月,同比去年上升8.53%,较上月环比下降1.16%。从城市来看,10月租金环比下降的城市多达40个,超七成城市租金下降,杭州和济南环比降幅最大,均超5%。
图:2021年10月全国个人房源租金坪效及环比 数据来源:CRIC城市租售系统
从新增供应的角度来看,55城个人房源新增供应506852间,环比下跌3.37%,今年以来,供应量持续走低,与房地产销售市场息息相关,二手房房价的日益高企使得一些原本用于出租的二手房,被房东用于出售,或者处于观望市场的状态,直接导致了市场上可用于租房的房源减少,二手房价格传导推动租房成本上升。
图:2020年10月-2021年10月全国55城个人房源新增供应
5. 上海:“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以上
11月23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十四五”期间,上海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上海市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40万套(间)左右形成供应,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据悉,上海2021~2022年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完成“十四五”目标总量的一半以上。
申请对象不限户籍不设收入线。
6. 上海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日前举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宣布,上海将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今年年底将基本形成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体系。上海市副市长汤志平表示,“十四五”期间,上海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达到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到“十四五”末,全市将累计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以上,其中40万套(间)左右形成供应,以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姚凯表示,上海将深入研判租赁需求、充分挖掘供给潜力,持续推进完善从“一张床”“一间房”到“一套房”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和“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汤志平说,按照今明两年“多做、快做”的总体安排,2021至2022年,上海计划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24万套(间),完成“十四五”目标总量的一半以上。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局长王桢表示,公租房、单位租赁房、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中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据了解,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不限户籍、不设收入线。基本准入条件是在上海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在租期方面,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合同到期后,入住对象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继续租住。除公租房外,其他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最长租赁年限;若保障对象在上海市购房或离开该市等不再符合准入条件时,房源退出,周转使用。
在租金方面,面向社会供应的项目,初次定价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后续调价时,年涨幅最高不超过5%。住房和城乡建设以及房管部门将建立市场租金监测机制,加强对项目初次定价和调价的统筹指导,稳定租赁价格。
在户型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值得一提的是,在非居住用地上新建、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价格将执行民用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亦将就地享受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
7. 山东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拟建40万套
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城施策,注重住房需求、存量土地和房屋等摸底调查,充分尊重各类主体意见,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科学确定发展方式和规模。
《实施意见》指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补齐住房供应结构短板的重要内容。各市要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工作,参照人口普查数据研究城市人口变化情况,分析收入与房价比、房租与房价比,科学确定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2021年11月底前,各市要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建设目标,并向社会公布。
8. 北京顺义:首批商业办公用房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项目获批
11月23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官微发布信息,正式印发《关于天竺万科中心等商业办公项目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意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称,印发《关于天竺万科中心等商业办公项目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的意见》,原则同意天竺万科中心D座、万科28街区2#楼商业办公项目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项目。项目改建后将纳入全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管理,避免以租代售、分割销售、违法转让等违法操作。
资料显示,该项目是顺义区首批利用闲置商业办公用房改建宿舍型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提供宿舍874间,能较大程度解决周边职工的居住问题,缓解区域职住平衡压力。
9. 广州:新建商品房销售不得以装修款等名义变相涨价
广州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公布修订后的《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自今年12月20日起施行,其中针对新建商品房交易有新的规定。
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房,销售价格不得超过销售价目表价格,不得以装修款等其他名义变相涨价。
办法还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诚意金、订金、定金等费用。单位和个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商品房销售服务的,除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的费用以外,不得以提供中介服务等名义向买受人变相收取电商费、团购费、服务费、咨询费等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强制买受人购买车位、接受装修或者接受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按揭、法律等有偿服务。
10. 山西省试行拿地即开工改革 住宅建设周期压缩至24个月内
近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张志利介绍,该省推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专项改革,2021年底前,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试行拿地即开工改革,住宅建设周期压缩三分之一,将从36个月压缩至24个月以内。
张志利表示,办理建筑许可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到2022年上半年,将全流程审批压缩为4个环节,25个工作日以内,到2023年进一步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
2018年9月以来,山西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目前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压减42.1%,申请材料压减55.9%,全流程审批时间由240个工作日压减至80个工作日左右。
此外,根据消息显示,2020年起,山西持续推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工作,预计于今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系统彻底整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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