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房一周报告 (2021.7.31-8.6)

2021-08-06 18:28   作者:河南省中原成品房研究中心      点击数:1334


河 南



1. 河南“万人技术服务团”排查评估受灾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


近日,河南住建厅组织“万人技术服务团”开展受灾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工作,为各地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确保技术服务质量效果,河南住建厅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原则,对受灾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逐一进行安全评估,需要检测的由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出具安全报告,为当地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目前,由河南住建厅相关负责同志带队,各工作指导检查组正下沉到全省各地,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受灾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评估工作。


2. 河南六项举措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日前,为加快城市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六项举措,全力做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做好道路桥涵修复工作。

二是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三是恢复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

四是做好燃气安全运行工作。

五是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六是做好城市照明维保工作。


3. 郑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全面实行预约服务


郑州发布日前发布消息,自8月2日起,为减少群众等待时间,避免人群聚集,郑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全面实行登记预约服务,不再提供现场号。确需前往办事大厅的市民,可关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前预约。



全 国



1.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抗震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抗震防灾能力,降低地震灾害风险,《条例》重点从五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及其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达标要求及相关措施。

二是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

三是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

四是强化保障措施与监督管理。

五是强化法律责任。


《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抗震性能、抗震技术应用、等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工程抗震基本情况,促进科学决策。


《条例》明确,在法律责任方面违反规定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未经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进行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设单位未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立隔震减震工程质量可追溯制度的,或者未对隔震减震装置采购、勘察、设计、进场检测、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信息资料进行采集和存储,并纳入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燃气服务导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建部组织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燃气服务导则(征求意见稿)》,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


《导则》规定了燃气服务的基本要求、供气服务、用气服务、服务方式、服务人员、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评价,适用于燃气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的供气服务和用气服务及对服务质量的评价。


《导则》提出,燃气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具有燃气服务质量保证能力,适应、满足燃气用户需求和规模并持续改进的服务体系。服务体系应全面覆盖燃气服务提供的完整生命期的全部环节,实现燃气服务全过程全部信息的可追溯管理。


燃气经营企业应向燃气用户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且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所供应燃气的种类、组分、热值和供气压力等质量信息。


燃气服务提供者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及用气设备及相关配件生产、销售服务,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提供燃具使用、安装和维修说明书在内的技术资料、安装配件、维修备件及负责技术培训等活动。同时,应根据服务半径、用户数量、用户类别等因素设置营业场所,方便用户进行咨询与查询相关信息、缴纳气费、办理各种用气业务、故障报修、提出建议及用气投诉等,并建立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公开受理投诉电话。可提供多种方式投诉受理渠道、公布投诉处理流程和管理规定。


此外,《导则》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服务质量评价和服务评价内容、指标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3. 中央坚持“房住不炒”基调,房地产市场还将持续收紧


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统筹做好今明两年宏观政策衔接,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房地产方面,会议要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


由此看来,目前房地产的总基调不变,依然坚持“房住不炒”、落实“三稳”、促进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从对租赁住房的政策支持来看,未来租赁市场可能会加速发展。


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已发出多条房地产调控政策,综合来看,房地产市场短期内不会放松,甚至还将持续收紧,可能会出现包括金融层面等全方位收紧的现象。


4. 监管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开出多张罚单


针对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问题,监管部门持续保持严查态势。近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银保监局先后开出多张罚单,案由均涉及经营贷款、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


7月27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了针对多家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5家国有大行的分支机构均因“流动资金、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而吃了罚单。


此前,深圳银保监局也开出多张罚单,违法违规事实多涉及“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审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此外,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若发现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不审慎,进而导致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对该金融机构从严、从重查处。


5.《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来了!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提出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较大进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结各地经验做法形成《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并印发给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供结合实际学习借鉴。


6. 重庆多渠道发展租赁住房,“租”如所愿 “住”进美好生活


重庆住建委员会通过多渠道发展租赁住房、人才安居保障工程等方式,实施保障与市场双轮驱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截至目前,累计筹集各类租赁住房13.58万套,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5.38万套、盘活存量租赁住房8.2万套,让各阶层新市民、青年人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实现住有所居,开启美好生活。


重庆通过“盘房”“存房”业务盘活居民个人闲置房源,增加租赁住房供给,鼓励市场主体通过自建、改造、租赁、购买、委托、合资等多种形式,开展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帮助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


7. 明确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重庆为建设工程“保质”护航


近日,重庆住建委员会召开培训会对此前印发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进行解读,并部署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作。


《规定》进一步厘清并界定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针对建设单位在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方面存在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等问题,重庆住建委员会以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方向,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提出的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等要求的基础上,又提出了明确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引导“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购房业主参与住宅工程户内施工质量检查、配套完善诚信信用管理和联合惩戒5项创新举措,推动建设单位质量责任落实。


除了建设单位要完善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强化层级管理、确保首要责任履行到位外,《规定》还鼓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组织业主开放日或运用信息技术等方式,及时向购房业主展示工程形象进度、隐蔽工程质量等信息。


8. 湖南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日前召开的湖南省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上,湖南省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安排部署。即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根据部署,将督促指导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和省政府确定的城市摸清需求,科学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十四五”发展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长沙市作为2021年全国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个试点城市之一,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据了解目前,长沙市申报的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4.35万套,已开工4万套,已完工1.8万套。


9. 河北多举措保障城市排水安全


为扎实推进城市排水相关工作,确保汛期安全,河北住建厅聚焦重点难点,在雨污分流、排水防涝等方面采取多项举措,保障城市排水安全。


在雨污分流改造方面,将城市雨污分流改造纳入20项民生工程集中推进,重点督促雨污分流改造剩余任务量较重的县(市、区)。依据排水管网现状,实施雨污混错接、破损修补、管材更换改造和小区口污水截流井改造等,增设调蓄设施,提升管网建设质量。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504.8公里,占年度任务的73%。


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面,设区市48条黑臭水体和其他县(市)45条黑臭水体已经全部完成整治。各地建立完善水体维护、养护长效机制,强化各类治污设施运行管理,完善黑臭水体整治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定期对城区内水体开展全面排查,加强既有黑臭水体的巡河管理。


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因地制宜采取排水管网建设改造、健全污水接入管理制度、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健全设施运行维护制度等措施,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提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


在污水资源化利用方面,各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加强非常规水资源统一配置,合理布局、谋划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率。


在排水防涝方面,聚焦易涝积水点,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确保发生强降雨前迅速组织调度,根据雨情、雨势,及时强排除水。各地针对城市排水系统的收水设施、排水管渠、排涝泵站、调蓄空间以及排涝水系等持续开展巡查,加强应急处置。


(以上消息均来源于媒体公开报道,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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